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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技术柔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9-11 | 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氢技术柔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4年88日,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加氢技术柔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加氢技术柔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位于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厂内,项目性质属于改扩建,主要建设一座框架结构生产装置,安装反应釜、水洗MOA储罐、精馏残液槽等设备,建成金都尔、乙嘧酚磺酸酯、氰霜唑三条生产线以及配套的部分环保设施,年产300吨金都尔、30t乙嘧酚磺酸酯、30t氰霜唑,原料库房、成品仓库、废水处理、危废处置等工程均依托现有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加氢技术柔性研发平台项目20198月12日取得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备案文件(市发改政务(备)〔201941号),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1月编制完成了《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加氢技术柔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月19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以环审[2021]6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328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手续,项目于20241月建设完成并运行调试。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企业于20217月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0000720274819A001V。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金都尔、乙嘧酚磺酸酯、氰霜唑生产过程中废气本项目金都尔酰化反应釜产生的含有氯化氢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余废气全部通过管道输送至火炬进行焚烧处理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送厂区已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水进原循环系统,项目原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直接进入厂区已建无机废水处理站处理,项目新增循环冷却水排水水质与原系统相同,水量增加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局部减振、隔声、消声、软连接等措施处理由监测报告可知,厂界昼间噪声最大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为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金都尔生产过程中精馏、蒸馏残余物乙嘧酚磺酸酯生产过程中蒸馏残余物氰霜唑生产过程中蒸馏、反应残余物生产过程会因各种不可预估因素产生不合格产品属于危险废物,以上危险废物不在厂区暂存,产生装桶直接送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及危废依托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水及危废中盐类物质无法焚烧分解,本项目产生焚烧底渣、收尘灰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库房内,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礼

联系电话:18393919564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4911日至2024101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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