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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郭城驿镇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
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8月2日,甘肃银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根据《甘肃银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郭城驿镇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甘肃银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甘肃银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郭城驿镇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实际建成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一座、车间内建成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年处理建筑垃圾及砂场尾砂3.5万吨)、辅助工程(办公用房一排七间共200m2,原料库房一座200m2,成品库房一座600m2,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输送、原料和产品采用铲车搬运、厂外运输使用载重汽车)、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4月委托贵州元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1年5月17日取得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关于《甘肃银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郭城驿镇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会环发〔2021〕36号)。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建成,于2023年7投入试运营。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0422MA733JY31L001W。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4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53.7万元,占总投资的11.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生产车间一座,内设筛分水洗车间、辅助工程(办公用房一排七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输送、原料和产品采用铲车搬运、厂外运输使用载重汽车)、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阶段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实际暂未建设破碎车间,本次阶段验收范围无有组织废气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粉尘。项目原料仓采用半封闭厂房,通过喷淋设施进行喷洒抑尘;成品堆场采用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喷淋设施进行;上料口采用半封闭车间+地面硬化+喷淋设施进行,减小物料卸料落差;物料运输系统位于全封闭厂房中;运输道路粉尘定期由员工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蓬布,运输车辆清洗在车间中进行。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洗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际排入化粪池,由红堡子村村委会安排吸污车统一抽运处理;项目洗砂废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中沉淀的淤泥,经泥水分离罐沉降脱水,产生的沉淀物晾干后拌入产品外售。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基础减振、实验室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车间地面粉尘、沉淀池中沉淀的淤泥和设备维护修理产生的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车间地面粉尘,清理收集回用于生产;项目沉淀池中沉淀的淤泥,经泥水分离罐沉降脱水,产生的沉淀物晾干后拌入产品外售;设备维护修理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4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东北侧340米红堡子小学处TSP日均最大浓度为215u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废水
由调查可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红堡子村村委会安排吸污车统一抽运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洗砂废水进入厂区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中沉淀的淤泥,经泥水分离罐沉降脱水,产生的沉淀物晾干后拌入产品外售。
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3dB(A),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东北侧340m红堡子小学处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2dB(A),夜间最大值为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2级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车间地面粉尘经清理收集回用于生产;沉淀池中沉淀淤泥经泥水分离罐沉降脱水,产生的沉淀物晾干后拌入产品外售;设备维护修理产生的废机油目前还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以及现场调查结果,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厂区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浓度排放能够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2、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厂区内无组织粉尘的管理,确保粉尘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需完善的内容
1、完善项目变动情况及相关分析。
2、明确监测期间工况,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规范性调查。
公 示 期: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30日
建设单位:甘肃银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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