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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校储煤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7月28日,甘肃靖煤晶虹能源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根据《干校储煤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甘肃靖煤晶虹能源有限公司投资344万元建设干校储煤场建设项目,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建成,实际建成主体工程(煤炭堆场)、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道路、停车场、收集池)、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采暖)及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治理),项目投入试运营时间2023年5月。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1月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3年2月27日取得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关于《甘肃靖煤晶虹能源有限公司干校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环审字〔2023〕7号文件。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建成投入试运营。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0403MA71RM0P2C001Z。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44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44.2万元,占总投资的41.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评文件评价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颗粒较小的沫煤进入煤棚,煤棚进行全封闭形式建设,全场采用两台洒水车洒水降尘(洒水车喷射扬程可达10-20m,可以满足堆场洒水抑尘),堆场四周采用9m高400m长防风网墙防护并使用防风抑尘网全封闭,堆场场地采用30cm煤矸石铺平处理;
(二)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建设旱厕,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实际建设20m³洗车废水收集沉淀池1座、2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
(三)噪声: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有运输车辆、装卸煤炭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减速慢行、及时检维修、禁止鸣笛降噪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定期对收集池煤泥进行清理风干后配比电煤,供电场掺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项目厂界上、下风向颗粒物检测值最大值为0.50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Nm3)。
2、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建设旱厕;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dB(A),厂界四周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中的煤泥,煤泥综合利用,煤泥量少,晒干后配煤,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本项目厂界西侧黑水村(两户居民)环境空气质量TSP日均值最大浓度为229µg/m3,厂界西侧200m处黑水村环境空气质量TSP日均值最大浓度为210µg/m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24h平均300µg/m3。
厂界西侧黑水村(两户居民)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2dB(A);厂界西侧200m处黑水村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1dB(A),夜间最大值为41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标准
项目厂区实际采用旱厕,洗漱废水泼洒降尘;因此本项目生产经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车辆冲洗水收集池产生的煤泥及生活垃圾,收集池煤泥定期进行清理风干后配比电煤,供电厂掺烧;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及厂界噪声监测数据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敏感点大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废水及固废防治措施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故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甘肃靖煤晶虹能源有限公司干校储煤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2023年2月27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关于《甘肃靖煤晶虹能源有限公司干校储煤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平环审字[2023]7号所建,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经检测各污染因子均可满足相应标准;项目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评价批复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能够达到验收条件,建议予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措施运行管理,并完善相关环保制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洗车要求。按监控计划要求做好废气环境监测,做好生产废水回用沉淀池沉渣处理工作。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完善场地硬化现状合理性分析。完善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调查(储煤量、发煤量),明确此次验收时工况和生产负荷。细化抑尘设施和洗车平台运行、废水收集、沉淀设施运行状况调查,完善相关照片。
公 示 期: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3日
建设单位:甘肃靖煤晶虹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靳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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