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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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
材料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24年3月15日,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溧阳江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及检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共12人组成。
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看,并核查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背景、主要生产工艺、建设过程、资金投入、生产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及监测情况进行了报告,验收组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形成了验收组意见。
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白银市靖远县刘川工业园;
建设规模:本次阶段性验收规模为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产能1200吨/年。
本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万安厂房及对应生产装置)、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11月25日取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22〕42号),目前已建设完成并已调试稳定。本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下发,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620000750915111T001U。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620400-2022-009-H。截止目前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设施工况符合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约17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为28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8%。
二、工程变更情况
参照环境保护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结合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发现,各变更情况不包含在其重大变动清单中,即不属于重大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工艺流程与环评一致、环保措施与环评一致,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直接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电解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熔盐电解废气经顶吸+侧吸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废气输送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系统,废气处理采用三级布袋除尘器+两级水洗塔+一级碱洗塔处理。
2、抛丸机废气
本项目依托现有抛丸机,其中一台抛丸机均配有布袋除尘器、另外一台配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电解废气喷淋废水。万安车间电解工序产生的废气中主要含有氟化物和颗粒物,烟气先经布袋除尘器收尘再采用二级水喷淋和碱喷淋吸收塔去除烟气中的氟化物,当吸收液pH值<3时,吸收液为饱和,用管道输送204车间废水处理站,204车间污水处理工段采用“混凝气浮”工艺(混凝+气浮+浓密+沉淀+澄清)对废水中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至204车间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对各类产噪设备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有:①源强控制,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②消声治理,对各类气体动力噪声采用不同形式的消声器,消声效果不小于25dB(A);③隔声,本项目主要机械动力性噪声设备基本均位于车间内;④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使边界噪声达到规定的要求;⑤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电解渣、布袋收尘灰、更换废布袋、电解炉定期更换的废石墨阳极和废阴极。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电解渣、布袋收尘灰采用桶装暂存在金属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最终返回到稀土公司老厂区204车间稀土冶炼工段焙烧系统回用。
废布袋、电解炉阴、阳极,目前因项目运行时间较短,还未产生。
(五)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各专业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专业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对影响安全卫生的因素,均采取了措施予以消防,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通过采取措施,本项目在建成后将能有效的防止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通过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确定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沥青泄露。
项目喷淋塔四周设置有围堰,围堰容积大于单个贮罐容积,围堰与罐体之间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围堰作有防渗漏、防腐蚀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各类危废采用桶装。
企业已加强培训、加强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生产,认真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危险事故发生,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公司的安全隐患可以得到控制,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分析可知,万安厂房电解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0-2.0mg/m3,氟化物为0.11-0.16mg/m3,能够满足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1#抛丸机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浓度范围为4.7-6.5mg/m3;2#抛丸机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浓度范围为2.0-2.8mg/m3,能够满足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最大值为0.455mg/m3,氟化物浓度最大值为0.0162mg/m3,能够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氟化物 0.02mg/ Nm3)。
(二)废水
由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进污水处理站前PH>1、CODcr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0~18mg/L、氨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02~1.43mg/L、氟化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86~247mg/L。PH、CODcr、氨氮、氟化物日均值浓度均满足厂区204厂房污水处理站进水标准。
(三)噪声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9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3dB ,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阶段对环境空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本次在老厂区中心位置和办公区各布设一个点,从监测数据可见氟化物、TSP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下水水质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锰外,其他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地下水中超标的溶解性固体、和总硬度等常量成分以及锰、氟化物等环评阶段已显示超标。地下水中超标的溶解性固体、和总硬度、硫酸盐等常量成分以及锰、氟化物微量元素均反映了该类水形成的环境背景条件,是气候干旱、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滞缓、地下水富水性贫乏等条件的反映,也是以溶滤溶解作用为主的水化学类型的反映。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质量现状良好,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公 示 期: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9日
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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