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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9-28 | 15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康乐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6日,康乐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召开康乐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康乐县卫生健康局,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m2,总建筑面积1032.44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处置中心的卸料间、转运车清洗间、周转箱清洗间、周转箱存放间、值班室等组成,均为单层建筑。其中卸料间、转运车清洗间、周转箱清洗间、周转箱存放间布置在一起组成联合厂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康乐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7月由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0727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以康环审发【20200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07月开始建设,20221月建成试运行。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本项目由康乐县卫生健康局交康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日常运营管理。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6.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康乐县医疗废物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主体工程(集中处置中心的卸料间、转运车清洗间、周转箱清洗间、周转箱存放间),公用工程(办公楼、值班室)医疗废物收集过程及环保工程。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对比本项目环评、批复(市环审[2020]74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内容,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含菌废气:医疗废物收转运站的暂存区会产生少量的含菌废气,经采取在暂存区上部空间装设多组紫外线杀菌等,每天对暂存区地面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剂采用次氯酸钠)等。

2)恶臭

1)医疗废物收转运站恶臭:医疗废物中有一些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在存储过程中会有少量的H2SNH3等恶臭气体产生,主要产生于医疗废物收转运站的暂存区,由于项目医疗废物收转运站仅作为医疗废物进行暂存,且进行低温贮存,科遏制发臭,贮存时间短且处置时间不大于48小时,产生的恶臭量极少,呈无组织排放。

2)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来源于污水、污泥中和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等恶臭气体。采用周边绿化及除臭剂除臭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转运车辆消毒及冲洗废水、周转箱消毒及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处理设施为A/O +MBR 膜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提升泵、搅拌泵、排泥泵、风机等。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电机设于专门机房内;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有栅渣、污泥及生活垃圾,栅渣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掏后暂存至医废暂存库,与收集的医疗废物统一运至临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在采取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标准的要求,项目的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效率满足环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治理效果:由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厂界NH3最大浓度为0.192 mg/m3H2S最大浓度为0.013 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要求。

2)噪声: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限值要求。

3)废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CODcr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因子均未超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中城市绿化水质指标。处理效率满足环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情况: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有栅渣、污泥及生活垃圾,栅渣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清掏后暂存至医废暂存库,与收集的医疗废物统一运至临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在采取妥善、合理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要求,项目的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表1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CODcr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因子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中城市绿化水质指标;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及实际验收检测,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围环境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基本有效,已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通过康乐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废水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保证噪声稳定达标。完善医疗废物管理。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需完善内容

1、完善该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站运行至今,实际收集转运医疗废物情况和废水产生处理情况调查。

2、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根据本项目建设参数,完善医疗废物储存间设置合理性分析。完善相关图件、附件。

 

    公示期:2022928-1031

    联系人:黄灵诚

    电话:17739984655

    康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2926


    附件:验收意见、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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